因工作需要,吉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警务辅助人员(以下简称辅警)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职位
本次共招聘辅警62名(详见附件)。
二、招聘条件
(一)基本条件
1.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年满18周岁以上。各岗位具体年龄上限要求以公告职位明确的年龄要求为准(截止公告之日);
2.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,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品行端正,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;
3.吉安市户籍或吉安生源优先;
4.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,有一定的文字功底、能熟练操作计算机;部分岗位需专业资质、适应夜班;
5.同等条件下,优先招聘退役士兵、公安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、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、在职公安民警的配偶;
6.烈士、公安英模,因公牺牲和一至四级伤残民警,以及因工(公)死亡、一至四级伤残警务辅助人员的配偶、子女(无配偶子女的可为同胞兄弟姐妹),招聘条件可适当放宽;
7.身体健康、五官端正,无纹身,无残疾,无色盲。
(二)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不予招聘:
1.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;
2.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;
3.曾因违纪违规被工作单位开除、辞退、解聘的;
4.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;
5.本人或家庭成员、近亲属有参加非法组织、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;
6.本人有重大民事、经济纠纷尚未解决的;
7.其他不宜从事辅警工作的人员。